所属地区:江门市江门市政府采购中心和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台山市政府采购中心的委托并经台山市财政局批准,就“台山市人民检察院大楼多联机空调系统工程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有相应供货、服务能力的企业,就下列全新产品和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报价。 一、 采购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和完工期: 1、采购项目名称:台山市人民检察院大楼多联机空调系统工程采购(采购编号:TSJZ2008-125)。 2、用途:日常办公使用。 3、数量:一批。 4、简要技术要求:台山市人民检察院大楼多联机空调系统工程。供应人所投报的产品必须是本国产品,本项目不接受所投报产品为进口产品的供应。(本采购文件中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 (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5、完工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4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设备安装调试、工程竣工及验收。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供应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和良好的信誉,具备本项目供货、安装能力,同时具备维修和保养能力的法人; 2、供应人应具有所投报主要品牌设备的生产、代理或经销资格,如有多家供应商参加同一品牌产品(主要设备:空调设备)供应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三、供应商产生的方式:公开报名。 四、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08年9月11日至2008年9月19日17:30时。 2、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网上下载。供应商(包括江门市的供应商和外地供应商)必须通过网上下载购买采购文件。未登记的供应商应当先完成供应商网上登记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文件登记办法请登陆江门政府采购网政务公开栏目(http:// cgzx.jiangmen.gov.cn/admin/article_show.asp?ArticleID=3426)查阅《关于开展供应商登记和实施采购文件网上下载的通知》或咨询本项目的联系人。 3、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采购文件售后不退。供应商应在下载采购文件申请获得批准后至开启供应文件前以现金、转帐或电汇的方式向江门市政府采购中心交纳本项目的标书费。否则,视同报名手续未完成,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及暂停网上下载采购文件资格。 四、申请下载采购文件时需核对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生产、代理或经销证明。 以上文件如在供应商登记时已核对原件的,则不需重复核对。 五、 供应截止时间、开启供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递交供应文件时间:2008年9月23日9:30时至10:00时(北京时间)。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供应文件恕不接受。 2、递交供应文件地点:江门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地址:江门市华园屋村6、7幢首层(江门市园林局对面))。 3、供应截止时间和开启供应文件时间:2008年9月23日10:00时(北京时间)。 4、开启供应文件地点:江门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地址:江门市华园屋村6、7幢首层(江门市园林局对面))。 六、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台山市政府采购中心/江门市政府采购中心/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台山市南门路153号/江门市华园屋村6、7幢首层(江门市园林局对面)/江门市华园路23号101(江门市深联采购有限公司内) 采购项目联系人:黄兢文 联系电话:0750-3503824 传真:0750-3503827 台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江门市政府采购中心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八年九月十一日